
險種 |
賠償處理 |
目標收入 |
實際收入 |
生鮮牛乳收入保險 |
賠償金額=(目標收入-實際收入)/目標收入×保險金額×保險數量。當實際收入高于目標收入時,不予理賠。 ? |
保險生鮮牛乳的目標收入=生鮮牛乳目標價格×每頭奶牛對應的生鮮牛乳目標產量。生鮮牛乳目標價格依據生產成本和市場價格變動情況逐期確定,由保險承保機構與試點區(市)農業農村部門協商確定,報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青島市財政局備案,并在保單中載明。每頭奶牛對應的生鮮牛乳目標產量=每頭奶牛日產奶量(30公斤)×當月投保天數。 |
保險生鮮牛乳的實際收入=生鮮牛乳的實際價格×每頭奶牛對應的生鮮牛乳的實際平均產量。生鮮牛乳的實際價格按照監測小組在保險期間內發布的收購價的算術平均值確定。每頭奶牛對應的生鮮牛乳的實際平均產量依據保險承保機構、投保主體共同認定的實際產量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報告確定。 |
蛋雞收入保險 |
賠償金額=Σ每羽賠償金額。 1.發生死亡事故:每羽賠償金額=每羽保險金額(元/羽)×不同生長階段賠償比例。2.發生撲殺事故:每羽賠償金額=每羽保險金額(元/羽)×不同生長階段賠償比例-保險蛋雞每羽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3.發生收入損失事故:賠償金額=(每羽目標收入-每羽實際收入)/每羽目標收入×每羽保險金額×(保險數量-已理賠的死亡蛋雞數量)。當實際收入高于目標收入時,不予理賠。 |
每羽目標收入=目標價格×目標產量。目標價格參照養殖成本,結合投保時雞蛋市場價格每月確定,具體由保險承保機構與試點區(市)農業農村部門協商確定,報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青島市財政局備案,并在保險單中載明。目標產量參考青島市蛋雞行業養殖水平,確定為1.5公斤/羽/月。 |
每羽實際收入=實際價格×實際平均產量。實際價格按價格監測小組發布的保險期間內雞蛋平均市場收購價的算術平均值確定。實際平均產量依據保險承保機構、投保主體共同認定的實際產量數據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報告確定。 |
生豬收入保險 |
賠償金額=∑每頭賠償金額。 1.發生死亡事故: 每頭賠償金額=每頭保險金額×不同尸重范圍每頭保險生豬賠償比例或不同尸長范圍每頭保險生豬賠償比例。2.發生撲殺事故:每頭賠償金額=每頭保險金額×不同尸重范圍每頭保險生豬賠償比例或不同尸長范圍每頭保險生豬賠償比例-每頭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3.發生收入損失事故:賠償金額=(每頭目標收入-每頭實際收入)/每頭目標收入×每頭保險金額×(保險數量-已理賠的死亡生豬數量)。當實際收入高于目標收入時,不予理賠。 |
每頭生豬目標收入=目標價格(元/公斤)×目標出欄重量(公斤/頭)。目標價格不低于15元/公斤,具體參照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島市糧油副食品價格監測情況周報》或中國養豬網發布的生豬價格,由保險承保機構與試點區(市)農業農村部門協商確定,報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青島市財政局備案,并在保險單中載明。目標出欄重量不低于110公斤/頭,具體參照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或養殖場提供的保險生豬近3年同期平均水平,由保險承保機構與投保主體協商確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 |
每頭實際收入=實際價格(元/公斤)×實際平均出欄重量(公斤/頭)。實際價格根據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或豬易網在采價期內發布的生豬價格的算術平均值確定。若以上網站未發布生豬價格,則以試點區(市)價格監測小組發布的采價期內生豬市場價格的算術平均值確定。生豬價格險采價期為保險期間最后1個月。實際平均出欄重量依據保險承保機構、投保主體共同認定的實際出欄重量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報告確定。 |
肉牛收入保險 |
賠償金額=Σ每頭賠償金額。 1.發生死亡事故:每頭賠償金額=每頭保險金額(元/頭)×不同尸重范圍每頭保險肉牛賠償比例。 2.發生撲殺事故:每頭賠償金額=每頭保險金額(元/頭)×不同尸重范圍每頭保險肉牛賠償比例-保險肉牛每頭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3.發生收入損失事故:賠償金額=(每頭目標收入-每頭實際收入)/每頭目標收入×每頭保險金額×(保險數量-已理賠的死亡肉牛數量)。當實際收入高于目標收入時,不予理賠。 |
每頭目標收入=目標價格×目標出欄重量。目標價格不低于23元/公斤,具體由保險承保機構與試點區(市)農業農村部門協商確定,報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青島市財政局備案,并在保險單中載明。目標出欄重量參考青島市肉牛行業養殖水平分檔確定。 |
每頭實際收入=實際價格×實際平均出欄重量。實際價格按價格監測小組發布的采價期內肉牛市場價格的算術平均值確定。肉牛價格險的采價期為保險期間最后一個月。實際平均出欄重量依據保險承保機構、投保主體共同認定的實際出欄重量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報告確定。 |
蔬菜收入保險 |
賠償金額=(每畝目標收入-每畝實際收入)/每畝目標收入×每畝保險金額×保險面積。當實際收入高于目標收入時,不予理賠。 |
每畝目標收入=目標價格(元/公斤)×目標產量(公斤/畝)。目標價格綜合考慮種植成本、合理收益等因素確定,具體由保險承保機構與試點區(市)農業農村部門協商,報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青島市財政局備案,并在保單中載明。 |
每畝實際收入=實際價格(元/公斤)×實際平均產量(公斤/畝)。實際價格由價格監測小組在集中上市監測期發布的地頭收購價算術平均值確定。價格保險根據保險蔬菜的集中上市銷售時間確定為10月20日-11月20日。實際平均產量依據投保主體、保險承保機構共同認定的實際產量數據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監測報告確定。當投保主體產量損失率達80%(含)以上時,視為全部損失,實際收入按0計算。 |
果樹氣象指數保險 |
賠償金額=∑(風災、暴雨、干旱、低溫、高溫、雹災觸發的賠償金額),賠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金額。 不同災害對應的賠償金額=不同災害等級對應的單位賠償金額×保險面積 | ||
蜜蜂氣象指數保險 |
賠償金額=∑不同災害對應的賠償金額 不同災害對應的賠償金額=不同災害對應的每箱賠償金額×保險箱數。 | ||
海參養殖高溫指數保險 |
高溫事故賠償金額=累計有效積熱對應的賠償標準(元/畝)×保險面積(畝) | ||
牡蠣養殖風力指數保險 |
風災事故賠償金額=不同風級對應的賠償標準(元/畝)×保險面積(畝) 保險期間若發生多次風災事故,則以實際發生的最大一次日極大風速對應的賠償比例計算該次事故賠償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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